一、基本情况
湛河区轻工路街道办事处设立于1997年,是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位于市区东南部,东与高阳路街道杨西村接壤,西到新华路,南到南外环路,北至湛河,占地面积3平方公里,总人口3.9万人,辖锦绣、湛南、新东、沁园、仁祥5个社区,柏楼、高楼2个行政村,辖区企事单位26个。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保证区政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制定街道、社区全面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向辖区内社会单位布置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任务,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三)负责街道财政预决算和收支管理,配合税务部门组织完成各项税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四)开展爱国卫生、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工作。
(五)参与城市建设,危房改造及居住小区的管理工作。
(六)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外来人口管理,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计划生育、拥军优属、人民防空、防汛。指导监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八)加强社区服务设施的基础建设,整合社区资源,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九)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单位和居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十)指导社区自治组织工作,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发挥社区代表会议作用,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十一)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在职责范围内加强为驻区部队和企事业单位的服务。
(十三)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设置
办事处共设党政办、纪工委办公室、理财中心、财政所、农经站、协调办、城管所、爱卫办、经济办、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安监站、武装部、信访办、计生办、民政所、综治办、司法所、文明办、组宣办、工会、团委、妇联、环保所23个部门。
四、获得荣誉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轻工路办事处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同时也获得了多项荣誉。先后被评为“全国维权示范点”、“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级园林小区”、“河南省先进基层党校”、“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街道”、“全市充分就业先进街道”、“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全市和谐社区建设先进单位”、“全市民兵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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