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公告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关于原河南升达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职工领取经济补偿金的通知
文号: 索引号: 发布部门: 发布日期:2018-06-21
发布部门: 发布日期:
2018-06-21 视力保护色:
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政策发生调整,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2018年7月1日前灵活就业人员未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将不能够跨年度补缴。请以下人员于2018年6月27日前到湛河区工信委领取经济补偿金,及办理相关劳动、社保关系,以免对个人利益造成影响。
未领取经济补偿金人员名单:
张团结、赵朝阳、宗继申、魏曙光、杨全义、常卫东、张银田、吕春娥、赵春晓、杨菊红、郭建伟、郭素娟、刘群典、李宏晓、雒军战、董学峰、陈广伟、孙超杰、赵全喜、丁俊英、魏春怀、王登科、王娇飞、陈明明、勾洪亮、高光辉、冯中杰、李国志、孙新跃、董超峰、李雷。
湛河区升达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信访事项工作专班
2018年6月21日